当前位置:首页 > 公招信息 > 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3)

2015-04-16来源:本站采编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眉山人事考试网(www.mspta.gov.cn)和招聘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无异议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本人2015年7月31日前实际取得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责任自负。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考核、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眉山市彭山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

1.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其中: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流动的人员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

2.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规定了最低服务期限的岗位,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流(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眉山市彭山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如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28-37623423

咨询电话:

中共眉山市彭山区委组织部:028-37628990

眉山市彭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37626092

眉山市彭山区教育局:028-37631626

眉山市彭山区卫生局:028-37623297

附件 1.《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综合类)

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教育类)

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卫生类)

2.《2015年眉山市彭山区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紧缺专业技术人才人员报名信息表

3.《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

2015年4月16日

来源:本站采编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