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18来源:本站采编
(二)考核程序
1、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根据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自荐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县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对自荐材料进行复审,择优确定进入业务考核人员,进入业务考核人员由县教育局以电话或短信方式直接通知。
3、现场验证
经确认为进入业务考核的人员,按照教育局电话或短信通知时间到郫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原件(若未取得职称证书,须提供职称文件原件或加盖有县级教育部门鲜章的职称文件复印件),在自荐书中提供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及论文、论著发表刊物的原件(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原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验证确认后进入业务考核。
4、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由模拟讲课和现场答辩两部分组成(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另加考才艺)。考评小组将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优秀等级由考评组集体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郫县教育网进行公示。
(三)体检
考核拟聘用人员需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在公示拟聘用人员时一并告知。
四、聘用及待遇
1、引进的教师占用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
2、与郫县教育局教师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由县教师管理中心派遣到学校具体工作岗位工作。
3、岗位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4、引进的教师,不解决配偶问题。
5、引进的教师,在郫县教育系统服务未满五年不得申请调动。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引进工作公平、公正,在引进期间,郫县纪委将会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引进工作。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引进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未按规定时间参与现场验证和业务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
3、特别提示: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络。
七、本公告解释权归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郫县教育局所有。
八、联系方式
郫县教育局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58571
兰老师 联系电话:028—87931823
郫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郫县教育局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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