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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高新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1)

2015-04-01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绵阳高新区政务网http://www.myht.gov.cn、绵阳高新人才网http://www.myshiphr.com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论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高新区所属单位服务5年以上。

5.学历、学位、年龄等具体条件详见附件2《2015年上半年绵阳高新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6.工作经历不含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制时限内的实践、实习经历。

工作年限指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绵阳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9 日24∶00。

本次报名包括网上填报信息、资格审核、网上缴费三个程序,考生必须按规定完成上述三个环节的操作,任一环节未完成均为报名无效。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绵阳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一致。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报考者请于2015年4 月2日至2015年4月10日24: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照片审核不合格者,请于2015年4月11日上午12:00前重新上传质量合格的照片。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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