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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涪城区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教师公告(1)

2015-04-01来源:本站采编

为改善和优化人员结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和省人事厅、省编办《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原川人发[2006]9号)文件精神,经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涪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区34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包括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限制;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符合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2.年龄:原则上为18-30周岁(1984年4月2日-1997年4月2日期间出生),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2日以后出生)。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3.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见附表各岗位要求。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7.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8.报名时为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招聘。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绵阳人事考试网可下载),满分100分。面试为试讲方式。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不组织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日至4月9日24时,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对于报名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816-2264961、2261452,028-83336031;对于报名资格、条件疑惑的咨询电话是:<区教育体育局>0816-2368990。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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