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梓潼县2015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

2015-04-01来源:本站采编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4月2日-2015年4月12日中午12:00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大厅(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院内)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5年4月20日—2015年4月25日24点期间在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咨询网络技术咨询电话(见附件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总成绩×50%。考试总成绩和各分项成绩在百分制基础上进行折合,分数不作四舍五入处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一科,卷面满分100分。考生本次考试教育公共基础成绩即为笔试总成绩。

2.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应达到1:3。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梓潼政务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3.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6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5年4月2日在基层单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享受过加分政策,并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人员,不再享受上述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5年4月20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梓潼县城北集中办公区4号楼2-46室)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见附件3)。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加分政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5年4月28日在梓潼政务网公示。

5.笔试成绩(含加分)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查询,请报考者于2015年5月7日左右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个人报名系统进行成绩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参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比例为: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1:10(不含1:10)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10—1:20(不含1:20)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4;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20及以上的,进入资格复审的比例为1:5。招聘人数与参考人数比例为1:3以下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审批后可适当降低进入资格复审比例。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所有参考人员(缺考人员除外,不含政策性加分)笔试平均成绩的70%。

2.资格复审由梓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梓潼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时间、地点于2015年5月13日在梓潼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绵阳市2015年上半年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报考信息表》三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其余报考者须提供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含临时毕业证、临时学位证、学历学位证明、在读证明等非正式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资格条件相符;因不符被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其它证书、证明材料。涉及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职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已通过评审或考试即将领证的,可提供颁证机关证明、文件或成绩单等一式三份;报考幼儿教师30-35周岁的在职教师需提供用人单位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一式三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述所需材料必须为原件。

提示: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资格和报考者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由考生自主提出申请,不进行公示和通知。

(三)面试

1.有关面试的具体事项于2015年5月下旬在梓潼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2.面试采取综合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方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以梓潼政务网公告为准。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进入面试者,收取面试费80元。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面试因自动放弃或缺考实际开考比例低于1:2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经批准后可开考,但实际开考比例需高于1:1。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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