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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1来源:本站采编
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必须在报名处留存有效联系方式(留存手机号码的要注明本地手机或外地手机);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区教育局共同进行资格初审,区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才能报名。报考者报名时应慎重填写报名信息表,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报名时间:2015年4月28日至4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
(二)考核
考核以面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1.领取《考核通知书》时间:经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15年5月8日上午9:00-11:00在嘉陵区教育局政治处领取《考核通知书》。
2.考核时间:2015年5月9日。
3.考核地点:见《考核通知书》。
4.考核成绩公示:考核成绩及排名由嘉陵区教育局在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
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报考者取消聘用资格。若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中考核成绩无人达到60分以上的,则取消该岗位。
5.考核教材使用范围
报考嘉陵一中的岗位:高中二年级教材内容。
报考陈寿中学的岗位:初中二年级教材内容。
(三)体检
分岗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并列,则通过加试确定。加试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和地点于2015年5月19日18:30前在嘉陵教育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不予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四)复审及考察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和考察。因复审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嘉陵教育网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核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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