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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2)

2015-03-27来源:本站采编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10—30KB)。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时,招录机关不对报考者是否符合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只对报考者提交的照片质量进行审核。请报考者根据自身条件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3月29日至4月4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质量审核。初审照片质量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3月29日至4月5日上午8:00前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初审照片质量合格的下列考生,请于3月29日至4月5日前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地址:资阳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7楼0723办公室,咨询电话:028-26110985)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职位,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名额并公告。被取消录用名额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资阳市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4月20日至24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县(市、区)、市(州)党委、政府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4月28日前的工作日将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联系电话送交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7楼0727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5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5年6月中旬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5年6月30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折合总成绩(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招录机关(单位)负责资格复审。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纪、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拟于2015年7月1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2015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报考“在川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提供关于其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协议、服务年限以及服务期的现实表现、服务期满的考核结果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面向“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定向招考职位的,还应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关于其未享受定向等优惠政策的证明;

3.报考“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人员”职位的,须出具相关工作单位关于其工作经历及工作年限的证明及其他依据材料;

4.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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