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6来源:本站采编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者,于2015年4月20日18:00时前将网络打印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组织部、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被评为优秀的证明材料、服务证书(合同)、《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加分分值及加分理由于笔试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
(二)笔试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特殊紧缺职位,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调整为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可,提前15分钟入场。
5.笔试总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政策性加分
6.笔试总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5年5月中旬左右在资阳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考生凭姓名和准考证号进行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在资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查分结果、笔试总成绩及排名于2015年5月30日前在资阳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布,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根据职位名额,按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将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3.资格复审时,报考者须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1)《报名表》(详见附件2);(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3)毕业证;(4)教师资格证书;(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同意报考的证明(盖鲜章);(6)已婚人员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提供的无违法生育情况证明(盖鲜章);(7)在招聘条件中要求本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如:学生证、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等)。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招聘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者,按照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讲课或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当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员。考生面试缺考或面试成绩为0分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个环节。未能形成竞争比例的招聘职位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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