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5来源:本站采编
为适应新时期城乡广大群众对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的迫切需求,切实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宜宾县柏溪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招聘岗位为宜宾县柏溪镇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名额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名额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县柏溪镇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类求职人员(宜宾县在岗劳动保障协理员除外)。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岗位表》。所有人员须具有宜宾县户籍,在报名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岗位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到基层工作;
3、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悉办公应用软件;
4、身体和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
5、自愿接受本聘用方式,遵守聘用协议的相关约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如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岗前培训、试用期等各个环节),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都将取消其资格,并由报考者承担相应损失和责任。报名及报名阶段资格审查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报考者登录宜宾县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ybxrj.cn/)或宜宾三江人才网(http://www.ybrc.gov.cn/)了解招聘信息,认真阅读本次《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报名时考生须提供《公告》所要求毕业证、身份证、户籍簿、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开考比例:应聘同一岗位须形成竞争,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名时间:2015年4月2日至2015年4月3日17:00截止。
4、报名地点:宜宾县柏溪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宜宾县柏溪镇三角街68号)。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宜宾县柏溪镇招聘基层劳动保障协理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一份),考生须在承诺栏签字,并交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照2张。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当场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组由2人以上组成,审查时查验证件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要签上是否属实意见)和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审查人员应在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相应栏目内签上资格审查意见(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及姓名。
毕业证书抵押给银行的报考者,现场资格审查须出具加盖毕业院校鲜章的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出具通过教育部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
2、招聘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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