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8来源:本站采编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考生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的1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26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3月21日至27日24:00时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统一进行。有关情况于2015年4月3日在凉山州教育局门户网(http://www.lszedu.cn/)上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于2015年4月21日至25日24:00前登录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在未完成整个招聘时须妥善保管准考证)。
(四)成绩及有关招聘信息公布方式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5月18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
公告发布、补充公告、调整公告、成绩排名、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等都在、凉山州教育局门户网(http://www.lszedu.cn/)上发布、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的到凉山州教育局门户网站上了解招聘信息及招聘进程或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咨询,因未按公告规定的时间查询相关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五、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报考者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定于2015年4月26日在西昌市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教育公共基础》的笔试成绩(原始成绩)于5月18日由报考者自行在http://bm.e21cn.com上查询。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考生,须于5月18日至20日期间到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二幼儿园递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5月25日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笔试成绩和排名于2015年5月29日在凉山州教育局门户网上公布。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二)面试
面试方式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通过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满分100分。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不得进入面试程序。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在凉山州教育局的指导下,由凉山州机关二幼负责组织实施。
1、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聘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说课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中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并列,可一并进入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
入闱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
(1)《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报考信息表》2份(在http://bm.e21cn.com网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选择“零星查询”并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者,须提供盖有院校鲜章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需有院系、专业、毕业时间、学籍号、是否全日制、是否师范类等信息)。
(5)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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