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8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加强州农村能源办公室财务工作,切实管理好国家农村能源建设资金,确保全州民生工程建设,依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州农村能源办公室面向全州公开遴选财务工作人员1名,遴选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州农村能源办公室财务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会计工作,名额1名。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岁以下。(1980年3月27日后出生)
4.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正式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7.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公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工作单位同意,携带相关手续到州农村能源办公室综合科(西昌市三衙街15号州政府第二办公区办公楼三楼)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3月27日-3月31日。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需要携带的材料:
1.《2015年凉山州农村能源办公室公开遴选财务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三份。
2.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3.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报考证明和正式工作年限满5年以上,从事财务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
5.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二张,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6.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7.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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