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8来源:本站采编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每个岗位的招考人数,按参考人员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少数民族加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总分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相同,公共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公共科目成绩相同,则按职称高者进入体检;若职称相同,则按教龄短的进入体检。各聘用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29分,若该招聘岗位无达到129分者,则取消该岗位聘用名额。拟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将会同面试成绩及排名于2015年6月1日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网址:http://www.lsmz.com)向社会公示,并公示拟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成绩公布后当天下午16:00-18:00向凉山州民族中学申请查分。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体检由凉山州民族中学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与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凉山州民族中学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凉山州民族中学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而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一次。
六、考核
由凉山州民族中学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而出现空额的,按照参加了该岗位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五体检中第(一)条办法执行),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核。如该空额岗位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综合考核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
所有招聘信息均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校园网(http: //www.lsmz.com)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按规定进行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中2015年7月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拟聘用人员中的在职教师在规定期限内应出示所在县(市)教育主管部门和主管领导同意调动的证明。超过期限不能出具相关证明及相关证件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所余聘用名额自动按高分到低分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州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州人社局审核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涉及户口迁移的人员,在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单位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具体时间、要求和报考者应提供的材料等由凉山州民族中学通知。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必须在凉山州民族中学服务8年以上(含试用期)方能提出调离或辞职。否则,按每少服务一年向凉山州民族中学缴纳指标占用费1万元。
九、纪律与监督
招考工作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联系人: 邹老师 陈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凉山州民族中学0834--3301159
凉山州教育局0834-- 3222806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监督电话: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834-2191712
凉山州教育局0834- 3222873
十一、本简章由凉山州民族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2015年凉山州民族中学公开考试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凉山州民族中学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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