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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工作公告(1)

2015-03-1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国务院、省、市有关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精神,为鼓励普通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就业,减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公共管理机构设置公益性岗位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现就做好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岗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本次全市公开选聘20名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就业。

(二)聘期。聘期3年,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每年一次,考核不合格者经培训或调换岗位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报考条件

(一)本人户籍在内江市辖区内,就业困难并有就业愿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3月17日后出生),2014年7月底以前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自愿从事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业,能够服从组织安排,有一定的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身体健康。

三、选聘原则和主要步骤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统一考试选聘,主要采取以下步骤进行:

(一)自愿报名(3月17日—3月21日):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为内江人事考试网。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报考公告,于3月17日至3月21日24:00期间,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后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5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社会公共管理公益性岗位工作报考信息表》,并在内江人事考试网的相关页面上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数码照片(jpg格式,16-30KB)。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招考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3月17日—3月22日):考生报名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按照规定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本次报名笔试阶段不收取费用。

(三)打印准考证(3月24日—3月28日):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在2015年3月24日至3月28日24:00期间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相关页面,按照网络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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