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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临港开发区2015年公开招录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公告(1)

2015-03-13来源:本站采编

因工作需要,经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录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15名,详细岗位情况请见本公告附件。

二、报名人员资格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的能力;

(三)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热爱并安心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户籍在临港开发区内的公安政法院校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

(七)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一)曾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二)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现役军人;

(六)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八)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三、程序和方法

(一)自愿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3日-25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在临港开发区公安分局二楼会议室(临港开发区第二办公区)现场报名。

报考者填写《临港开发区2015年公开招录聘用警辅人员报名表》1份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考生,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生缴纳考务费50元。缴费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招聘岗位采取体能测试+面试的形式。先进行体能测试(具体体能测试项目详见附件),再进行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四)开考比例。原则达到1:3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报区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同意降低开考比例。

面试按招聘岗位名额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依据同岗位考生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将在三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四、成绩

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聘用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当总成绩相等时,按所获荣誉证书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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