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3来源:本站采编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安队伍结构,充实我市公安工作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1.全国范围内在编在职的公安民警、司法警察、森林警察;
2.全国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广汉市公安局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科员(含)或二级警员(含)以下职位(附件一)。
(三)选调条件
1、应具备《广汉市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一)中要求的年龄、专业和岗位要求;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具备警察身份的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属公务员的已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属人民警察的已授警衔;
4、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人民警察规定的政治思想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27日。
2、报名地点:广汉市公安局政治处(广汉市银川路10号,邮政编码:618300)。联系人:刘警官、唐警官,联系电话:0838-5228512。
3、报名所需材料:《广汉市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二份,本人《公务员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登记表、警察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复印件,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
4、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者可持上述材料到广汉市公安局政治处报名;信函报名者可将报名表与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一起以邮政快件形式邮寄至广汉市公安局政治处(广汉市银川路10号,邮政编码:618300),收件人:唐彬彬。
5、报考比例:各职位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为1:1,若报名比例不足1:1,取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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