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2-27来源:本站采编
逾期不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2015年应届毕业生待获得毕业证后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工作在宜宾市农业局的领导下进行,由宜宾市农业质量综合检测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按照劳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对招聘的临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制度签订聘用合同。
(三)受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咨询与解释:
宜宾市农业质量综合检测中心 0831-8244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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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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