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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情况、总成绩及体检入闱名单的公告

2014-09-1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公安局、宜宾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公告》规定,现将2014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情况、总成绩及体检入闱名单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测评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体能测评有三项,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程序。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三、体检入闱有关事宜

根据招录职位及名额,在各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其他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折合总成绩。

2014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面试比例达到3:1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折合总成绩为61.93分。

各职位考生体能测评情况、总成绩、名次及体检入闱的具体情况见附件。

2014年宜宾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情况、总成绩及体检入闱名单

四、体检有关事项

(一)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二)办理体检手续

体检暂定于9月18日进行,请体检入闱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9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到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03室(翠屏区南岸长江大道西段13号)领取《体检通知书》,办理体检相关手续。未按时办理体检相关手续者视为弃权。

(三)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具体安排见《体检通知书》。

(四)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检考生须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及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责任自负。

(二)体检前三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

(三)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若有遗失责任自负),不得带入体检场地。考生未按规定交出通讯工具和所带备考用品的,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录用培训监督科咨询电话:0831-5103561

宜宾市公务员局

2014年9月15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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