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07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考录公告》,点击浏览)和《关于二○一四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巴中)考试总成绩与职位排名暨组织体检的公告》(以下简称《体检公告》,点击浏览)规定,我们于2014年8月2日和8月3日组织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具有省定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了首轮首次体检,应检398名,实际报名参检387名(申请放弃和未在规定时间承办手续视为自行放弃体检资格10名、徐娇因生小孩暂缓安排体检),实际参检387名。
根据体检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在本次实际参检的人员中,王鹏等279名参检对象体检合格,99名参检对象按规定需作补充检查(其中胡蓉因处于孕期,缺检部分项目待以后安排补检),9名参检对象体检结论为不合格。我们将于近期安排补充检查,同时组织对首批体检后进入考察环节的报考对象进行考察。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情况查询及补充检查的对象和安排
首轮首次接受体检的对象,可自即日起至2014年8月14日(星期四)17:00时前,由本人用体检表所留移动电话通过本公告所附联系电话或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巴中市公务员办公室公务员管理二科(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公楼509房间)查询本人首轮首次体检详细情况。
鉴于本次体检不合格的9名对象(即实际参加首轮首次体检的对象中除列入考察和需要补充检查的对象之外的其余人员)均属于首检时至少有一项属于当场、当日复检项目不合格并于首检后当场、当日安排了复检且结论仍为不合格。因此,按照《考录公告》规定,不再接受复查申请。
参与了首轮首次体检需要补充检查的98名报考对象(详见附件1,点击浏览),请于2014年8月15日(星期五)08: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即首轮首次体检集中地)集中参加补充检查。体检注意事项参见《体检公告》第四条“参检注意事项”。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进行补充检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补充检查资格,体检按不合格论。体检所需费用于补充检查时直接向承检医院缴纳。
二、首轮首次体检合格对象的考察
对列入首轮首次体检尚处于孕期而体检缺项的1名报考对象,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规定,连同本次考录首轮首次体检合格的279名考生一并列入考察,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安排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名单详见附件2,点击浏览)。
1.报考巴中市市级部门(单位)职位的,委托职位所在各用人部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是:
职位编码26130002、26130004、26130005的考生,委托巴中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中段77号办公楼5楼(恒丰饭店对面),联系电话:5268998,联系人:王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6、26130007的考生,委托巴中市畜牧食品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中段288号市畜牧食品局办公楼3楼,联系电话:5272133,13518477087,联系人:苟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08的考生,委托巴中市农业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430号农业大厦408号,联系电话:5269560,15882710555,联系人:张先生)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10的考生,委托巴中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址:巴中市江北新区祠堂街79号,联系电话:5261007,联系人:潘女士)负责。
职位编码26130011、26130013的考生,委托巴中市统计局(地址:巴中市江北大道市政中心15楼6号,联系电话:5268162,联系人:孙先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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