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0来源:本站采编
一、原件校验递补情况(详见附件1)
“01001行政办工作人员”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1002信息管理员”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3001免疾科、健康促进科、业务应急办工作人员”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3011中药师”岗位2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2名考生;
“03013内科医生”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3025药剂士”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3026中医科医生”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3027临床医生”岗位2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2名考生;
“03032检验士”岗位2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2名考生;
“03039西药士”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3043护理部护理人员”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3044内科医生”岗位3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只有1名考生可供递补);
“03052护理”岗位3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3名考生;
“03053检验医师”岗位1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1名考生;
“03061检验人员”岗位2名考生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依次递补2名考生;
二、部分岗位调整
根据《公告》规定,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为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由主管部门对其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岗位合并或以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的方式报经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组织面试。
(一)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03008普外科医生”“03009麻醉科医生”“03012临床药师”“03020内科医生”“03028临床医生2”“03055助理医师”岗位通过原件校验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且无可递补人员,经研究将以上岗位按照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聘用。
(二)部分岗位招聘人数调减
“03044内科医生”岗位仅有1名考生可供递补,未能达到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1:2比例,经研究将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调减至1人。
(三)取消岗位
“03003临床营养师”“03014五官科医生”岗位,无人参加原件校验或原件校验不合格,且无可递补人员,经研究将该岗位招聘取消。
三、原件校验安排
(一)原件校验时间:2021年8月19日至8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原件校验地点: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号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6室)
联系电话:都江堰市人事考试中心 028—89741026
都江堰市卫健局 028—87110470
(三)准备材料及要求
1.考生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应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3.考生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执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考生诚信承诺书(现场签订)。
6.报考考生如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具有考生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材料。
7.报考只面向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2021年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的,须提供考生档案保管存放部门(原毕业院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书面证明;提交本人2年内社保缴费记录清单(可通过天府市民云、社保自助查询机等方式查询打印,如无社保缴费记录,请截屏并打印);亲笔签署考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承诺书(附件2)。
(四)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依次递补人员将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另行公告。
(五)面试通知书领取
原件校验合格后,缴纳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费标准: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三)面试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准时报到。
(四)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面试时间及地点的,将通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djy.gov.cn)进行公告,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五、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现就原件校验与面试期间疫情防控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进入原件校验及面试的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参加原件校验或赴面试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三)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扫考点场所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四)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到达成都市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原件校验和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原件校验时,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候考时,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考生根据考官要求,确定是否佩戴口罩。
(七)参加原件校验的考生自行下载填写《考生健康情况申报卡》(附件3),并于原件校验时上交。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1年都江堰市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支医定招)原件校验递补人员名单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8日
来源:http://www.djy.gov.cn/dyjgb_rmzfwz/c129255/2021-08/18/content_544e6acbb93a43ceb8cee3097ea68b4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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