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和相关文件精神,经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拟对2020年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1:3的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应一并进入。对于达不到比例要求的职位,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月22日上午9:00—12: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1月22日下午15:00—18: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三雅路6号)
考生应携带《报名信息表》1份、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报考法官助理职位的除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外,还应当提供大学本科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中:
1.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3.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递补仅进行1次,若递补资格审查工作结束仍有面试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二、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需及时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暂定于2021年1月30日至31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资格复审合格后发放的《面试通知书》或后期相关公告。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三、体能测评
1.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应在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面试结束后请确保通讯畅通。
2.体能测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11〕28号)、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二局《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执行。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具体体能测评项目为:
男子组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3个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4.请考生做好疫情防护、提前熟悉测评地点位置,妥善安排行程。
四、信息发布
1.2020年雅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后续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请考生注意查询。
2.特别提醒:招考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招考单位将使用本公告所载咨询电话及其告知的联系方式联系考生(其他以招考名义联系考生的电话均属假冒),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请广大考生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在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和体能测评时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2.为避免影响考试,所有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各环节均应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如资格复审时已提交,且期间未离开雅安市范围的,面试时可不再重复提供)。
3.如因当地疫情防控措施所限或正在防疫隔离期间,客观上无法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请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后及时与报考单位联系。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注意社交距离,除核验身份、完成体能测评项目和面试答题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需全程佩戴口罩。在资格复审、面试及体能测试环节入场前,均需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
5.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资格复审、面试或体能测评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35-2855120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雅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考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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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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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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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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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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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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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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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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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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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1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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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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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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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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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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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1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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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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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4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60102426
|
刘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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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4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60102913
|
刘浩然
|
33016154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60200916
|
马涛
|
33016154
|
天全县人民法院
|
法官助理
|
3121160201510
|
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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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6
|
汉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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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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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100721
|
杨依凡
|
33016156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3121160102415
|
刘杨
|
33016156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3121160201026
|
黄欣宇
|
33016156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3121160201215
|
雷皓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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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7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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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100312
|
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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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7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
|
3121160100405
|
刘正秋
|
33016157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
|
3121160102313
|
刘雷
|
33016157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
|
3121160102316
|
李钇江
|
33016157
|
汉源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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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102510
|
陈效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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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8
|
石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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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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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102409
|
周玉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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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8
|
石棉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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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201425
|
周思琦
|
33016158
|
石棉县人民法院
|
司法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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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201607
|
冯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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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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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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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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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200309
|
韩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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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9
|
石棉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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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200701
|
李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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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16159
|
石棉县人民法院
|
司法行政人员(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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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116020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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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格按照报考职位及准考证顺序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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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8日
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71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