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成都市青羊区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2.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
(三)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在本区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申请认定程序
第一步:网上报名。申请人于2020年5月11日-2020年6月16日期间的工作日时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查看“注意事项”(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第二步:体检。(体检医院、时间、医院地址公布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里)。
第三步: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公布在网上报名“注意事项”里)。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2020年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环节等事项由学校与所在地认定机构协商确定)。
所有申请人须报送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四、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咨询电话:62322799 18030601130
附件一:体检温馨提示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