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以及四川省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市于2020年5月11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以下人员可在邛崃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须办理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邛崃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
(二)驻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邛崃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并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1. 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5月11日至6月22日(5月21日0点到6月6日上午9:30,届时网站关闭,关网期间不能开展网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 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体格检查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到邛崃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体检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以网上报名“申请人须知”的安排为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申请人须知”公布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 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 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3.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
6.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邛崃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在四川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邛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应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规定,合理安排时间完成认定工作。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按成都市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的要求办理。
(五)咨询电话:028-88767177。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