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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2)

2016-01-04来源:本站采编

(二)资格复审递补

1.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资格复审人员。递补考生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2.递补考生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到资格复审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届时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80元。

2.资格复审时,原则上应为本人到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月4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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