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4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的公告》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元月11日至2016年元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2016年元月15日下午18:00前未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人事师培股(仁和区电影院四楼)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请考生准备以下材料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交: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高校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2016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项目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高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 在各级各类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 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报考者本人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
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凭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80元/人的面试考务费。面试的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监督举报电话:0812—2900790(攀枝花市仁和区监察局)
咨询电话: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局 0812—3895021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2—2010192
附件:攀枝花市仁和区2015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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