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23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司法厅等11部门发布的《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精神,现将我市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选
根据《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的相关规定,面试后,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据此,共确定7名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体检报名
2015年12月28日(星期一,下午14:30-18:00)进行体检报名。考生务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及本人一吋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广安区紫金街209号)五楼公务员二科报名、交体检等费用450元并领取《体检通知书》。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时间
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体检通知书》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
集中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公务员培训)中心。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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