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9来源:本站采编
考生和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次公示对象如有异议或有情况,请在七日内(自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6日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拟录用对象经公示后,如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即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监督举报电话(巴中市长途区号:0827)
中共巴中市纪委(监察局)12388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5266060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229937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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