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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关于2015年度选调生体检有关事宜的公告(2)

2015-05-15来源:本站采编

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在公务员体检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

四、体检须知

(一)体检人员应于2015年5月21日上午8:00时前到达体检通知书上指定的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体检通知书报到参加体检。

(二)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必须到指定医院按体检标准、程序进行,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在体检前主动告知医务人员,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在体检前告知医护人员,勿做妇检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待孕期结束后再补检。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考生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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