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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关于2015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有关事宜的公告(1)

2015-04-30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现将内江市2015年度选调生考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会议室(详细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翔龙山报社路82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按《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资料不实、不齐,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1.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①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5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陆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需正反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②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以上证件复印件各1份。

③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④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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