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四川大学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11]12号)的相关规定,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科级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设备管理科副科长1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全校实验仪器设备的如下管理工作:设备实名制建账建卡工作;设备维修组织工作;设备报废、报失、报损、调拨管理工作;设备残体回收、利用及处置工作;新购及维修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仪器设备数据库的信息收集、处理、上报和入网运行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任职基本条件
1.符合《关于四川大学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11]12号)第二条“科级干部聘任条件”及《四川大学关于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补充规定》(川大委[2014]56号)的各项要求。
2.四川大学在职教职工,中共党员,身体健康,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能全身心投入行政管理服务工作。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1日- 6月19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将《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科级干部申报表》、自荐材料(最后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工作期间各类获奖证书和业绩材料复印件等)密封后送至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综合科(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明德楼213室),同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至sbch@scu.edu.cn邮箱。
3.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85405149
五、招聘程序
1.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答辩,集体研究确定上报人选,并进行公示。
3.报学校批准聘任。
附件下载: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5年6月9日
详情(报名、考核、录用等相关事宜)请查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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