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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保卫部(处)科级干部招聘公告

2015-06-0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大学关于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11]12号)和《四川大学关于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补充规定》(川大委[2014]5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保卫部(处)现面向校内公开招聘科级干部4名(副科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 调研科副科长1名

2. 消防科副科长1名

3. 望江校区“110”勤务大队副大队长1名

4. 华西校区“110”勤务大队副大队长1名

二、岗位职责

见附件2。

三、任职基本条件

(一)符合《关于四川大学科级机构设置和科级干部聘任的实施办法》(川大委〔2011〕12号)第二条和《四川大学关于科级干部聘任工作的补充规定》(川大委[2014]56号)第二条“科级干部聘任条件”的各项要求。

(二)四川大学在职教职工,符合专业化、知识化、年轻化要求,身体健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相关工作经验、较强的写作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勤政廉洁、作风正派,能全身心投入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五)应聘调研科副科长干部职位者必须是中共党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0日- 6月16日下午6时止。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将《保卫部(处)科级干部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版及自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及获奖情况等)交至保卫部(处)综合科(地点:望江校区保卫处楼二楼,联系人:兰新宇,联系电话:85401134),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bwc@scu.edu.cn。

五、招聘程序

1. 保卫部(处)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2. 保卫部(处)会同学校有关部门组成招聘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答辩,初步确定科级干部人选,并进行公示。

3. 报学校批准聘任。

附件下载:
1. 附件1:保卫部(处)科级干部招聘报名表
2. 附件2:拟招聘岗位职责
四川大学保卫部(处)

2015年6月9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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