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9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决定面向部分高校公开招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成绩优秀。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2015年7月31日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不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或经教育部留学中心认证的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往届生如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的,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六)年龄要求。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放宽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部分招聘高校网站公布招聘人数和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3日——2015年2月27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到各招聘单位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发送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图片文件到各招聘单位邮箱进行报名。
招聘单位联系方式、邮箱地址等信息详见附件1。
3.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自荐书;
(4)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鲜章的成绩单及同意推荐书原件。
(5)如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奖励的,需提供相应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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