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2来源:本站采编
(二)技能考试
实行技能测试。采取实地驾驶操作,重点考核驾驶技能和一定的车辆保养、简修。
聘请专业教师组织考试。考核要求、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注:考试期间所有费用自理(车费、食宿等)。考生在考试期间务必遵纪守法,注重自身安全,如有意外,后果自负。
(三)加分及加分条件
凡道孚县户籍考生,技能测试成绩加10分。
(四)体验、政审及公示
1.体检:根据技能测试情况,按招录计划1:1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和机动车驾驶人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考生测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顺延递补参加体检人数。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地点:道孚县人民医院
2.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3.公示:领导小组根据招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对象,进行7天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提交组织人事会议讨论确定,并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五、试用期、聘用及工资待遇
(一)试用期
试用期时间:录用驾驶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公路段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试用期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签订劳动合同,将予以辞退。
1.身体不适宜从事驾驶工作者;
2.试用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者:
3.不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安排,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
(三)聘用人员占单位的事业工勤编制,一律按照聘用制工勤人员进行管理,服务年限满10年后,方可申请调动。
(四)工资及社会保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录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招录工作组织机构,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公开招录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招录工作由道孚县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836-7122450
咨询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6-7122982。
七、相关事项提示
(一)招录机关在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有权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通讯方式如有变更的,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考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技能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道孚县招录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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