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1来源:本站采编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报名时带身份证、职称等原件和复印件。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并填写《报考信息表》一份。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由现场招聘工作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请各考生保持电话畅通,于面试前一天到西充县人才交流中心(人社局620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官对符合面试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评分。面试内容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现场确定,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判断、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面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面试总分100分,按报考者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的公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于面试结束后进行。按考核聘用名额进行等额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另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3、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核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招聘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关基本情况、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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