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6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公开考核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本公告《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各项条件及要求且在报名前已获得硕士毕业证及硕士学位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本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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