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4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崇州市环境保护方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要求,结合《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环境工程专业高层次人才1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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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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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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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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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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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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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州市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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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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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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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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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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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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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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