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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14年12月公开考调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2014-11-21来源:本站采编

(三)考试

1.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到50分,方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原则上为1:2。

2.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及专业知识》一科。

(2)领取准考证时间:12月9日下午14:00-17:00;

领取准考证地点:各州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办公室)。

(3)笔试时间:12月10日上午

09:00-10:30《综合及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方式:除州教育局、州民政局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外,其余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考察:考试结束后,原则上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5的比例确定人选,由各州级主管部门依据考试成绩及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与报考人数之比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各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个人向医院缴纳。

体检标准:

报考州教育局、州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教师岗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川教〔2004〕295号)及《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

报考其他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已进入考察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考调岗位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公示期间无不良反映的,由各州级主管部门安排到相应岗位试用三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考人员食宿自理;

(二)借调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原单位解决;

(三)正式调入后,根据本人综合条件和工作情况执行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四)借调期间和正式调入后,单位一律不解决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

(五)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甘委办〔2011〕75文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监督投诉电话如下:

州教育局

州纪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组0836-2834772;

州卫生局

州纪委派驻州卫生局纪检组0836-2816395;

州民政局

州纪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组0836-2876378;

州旅游局

州纪委派驻州旅游局纪检组0836-2835468;

州住建局

州纪委派驻州住建局纪检组0836-2876055。

附件:

1.2014年12月公开考调部分州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甘孜州州级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1日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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