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21来源:本站采编
(二)体检
面试结束后,区人社部门会同区教育局及名山中学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名山中学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及时通知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三)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主管部门(单位)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由名山中学确定。)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同时报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聘用工作原则上于2015年8月15日前结束。
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政策待遇
(一)编制
本次招聘使用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名山中学服务期至少6年,否则将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二)工资
按照国家现行工资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核招聘工作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名山中学共同组织实施;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考核、聘用等工作。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三)服务电话:
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人事股:彭老师、张老师,电话:0835-3236760、3236762。
名山中学:胡老师,电话:0835-3222768,13608267939。
本公告由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雅安市名山区教育局、名山中学负责解释。
附件:
1.《雅安市名山区2014年公开考核招聘四川省名山中学高中教师计划一览表》
2.《雅安市名山区2014年考核招聘名山中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雅安市名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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