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来源:本站采编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下半年温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岗位名称及岗位代码的填写要求完整、准确)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必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参加教育教学实习,且教育教学实习成绩合格及以上”等条件的,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2014年下半年温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中“个人简历”一栏注明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相应条件。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注册报名成功后须提交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在报名成功后的1—2个工作日后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由温江区教育局负责。
4.报名缴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费50元/科)。缴费截止时间:12月3日23:59,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应及时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打印《2014年下半年温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两份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于12月16日至12月20日凭报名时注册的真实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2014年下半年温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应聘人员按照公招的岗位要求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考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在征得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放宽至1:2,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12月5日通过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告。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于12月19日17:00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 号4楼)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一)笔试
1.时间:2014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政策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加分条件的大学生志愿者,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为大学生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应聘人员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及志愿者计划协议书复印件(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报名成功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于2014年11月24日9:00至12月2日17:00的工作日内,将有效证明材料交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60220房间(温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备案办理加分手续(联系电话:028—82726276)。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申请。
6.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于2015年1月7日前在温江公众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7.查分申请: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若本次考试均为客观试题,则不受理成绩核查申请。
(二)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通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在征得温江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取消)该招聘岗位。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原件校验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在温江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原件校验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报名时打印的《2014年下半年温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两份、本人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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