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9来源:本站采编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录用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教育局安排,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的情况,将及时在攀西人才网公告。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的考生可另行报考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4 年12月15日9:00— 12月19日24:00时前登录(http://bm.e21cn.com )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考试》。
《教育公共基础考试》内容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见附件2),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为2014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政策性加分
(1)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通知》(川组通[2007]37号)规定,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均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笔试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或受到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对基层服务项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中。
(2)对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关于调整我市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本市事业单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见》(攀组综〔2013〕47号)精神,在我市各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中,实行以下加分政策:
①对报考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攀枝花市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生源地或户籍地,户籍地须常住户口3年以上,下同),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5分;市内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②对报考非少数民族乡镇事业单位岗位的,属于17个民族乡镇(含122个民族村)、49个散杂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3分;对盐边县、米易县、仁和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2分;对东区、西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前加1分。
(3)对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项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分别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政府人社部门、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少数民族考生提供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退伍证、毕业证、立功证书原件。以上证明材料于2014年12月3日-12月5日下午18:00前交盐边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
笔试考试中存在缺考笔试科目或违纪的考生,不进行笔试排名。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及时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准考证向盐边县教育局提出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受理申请结束后4个工作日内在攀西人才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本次考试资格复审由盐边县教育局具体负责,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或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
1.《盐边县2014年12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两份(请自行双面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同底版二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
4.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下列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本市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加盖公章)和普通话证书。
3.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身份报考的,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社和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服务期未满的国家和省项目志愿者报考的,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政府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职教师需出具服务所在地县(区)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手续。
6.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若在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盐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边县教育局办公楼张榜,同时通过攀西人才网公布。
2.面试通知书的领取。进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盐边县教育局四楼人事师培股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享受笔试考务费减免的考生,减免面试考务费),具体时间、地点在攀西人才网上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因笔试缺考导致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的,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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