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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201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4-11-18来源:本站采编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2014年12月1日12:00前(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联系电话:0830-8192892)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2014221001——2014221049、2014221102——2014221161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2014221050——2014221101、2014221162——2014221193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2014年12月3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各岗位最终报名及缴费的统计数据。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4年12月3日10:00至2014年12月4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12月15日9:00至2014年12月19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应相符。考生报名前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询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zlxrsj.gov.cn/)。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2014221001——2014221101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2014221102——2014221193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2014年12月20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14年12月29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2014年12月29日至12月31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2015年1月4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2014年12月5日8:30至2014年12月10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泸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泸州市泸县福集镇祥和路74号,电话:0830-8192892。)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团委、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加分申请及证明表(见附件2)、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2014年12月12日泸县人社局通过网站(http://www.lzlxrsj.gov.cn/)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2014年12月16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2014221001——2014221101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2014221102——2014221193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县人社局于2015年1月8日上午通过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非教师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2015年1月8日下午通过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泸县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2015年1月13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6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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