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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1)

2014-11-18来源:本站采编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高层次和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需要,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和《四川省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等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研究,我县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12名(其中:高层次人才51名,乡镇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35名,乡镇卫生院医学类专业人才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考生之家:http:// bm.e21cn.com/、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和仁寿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rs.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名额及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下半年仁寿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学历(学位)”和“学科或专业”(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本人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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