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8来源:本站采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水利厅(以下简称省水利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等1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水利厅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和[四川水利网[www.scwater.gov.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 要 职 能 |
四川省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69号 |
管理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市(州)质量监督站工作;协助配合水利部质量监督总站和流域分站组织监督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掌握全省水利工程质量动态和质量监督工作情况,开展水利工程质量检查活动,组织交流质量监督工作经验。 |
四川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金牛区兴科路1号 |
负责全省水文行业归口管理、协调、检查和指导;负责和组织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水文情报预报、水文分析计算及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文科技等工作,为我省防汛救灾、生态建设、水保、水资源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等服务。 |
四川省都江堰管理局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都江堰市公园路60号 |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灌区节约用水,受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它工作。 |
四川省都江堰东风渠管理处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熊猫大道13号 |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灌区节约用水;受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一管理处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彭州市东南市街67号 |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灌区节约用水;受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都江堰人民渠第二管理处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德阳市天山路141号 |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灌区节约用水;受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都江堰外江管理处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崇州市永康西路358号 |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灌区节约用水;受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玉溪河灌区管理局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邛崃市善政街55号 |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灌区节约用水;受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长葫灌区管理局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威远县严陵镇三河路20号 |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在省水利厅的领导下,制定并实施灌区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管理范围内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运行管理和维护;会同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水利工程保护等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灌区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指导灌区节约用水;受委托承担水利工程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承办省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
四川省电力设计院 |
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青华路22号 |
从事电力系统规划设计、电力工程勘测设计、技术咨询服务(含新能源、生物质能源、分布式能源等),还兼营工程总承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民用建筑设计、通用勘测及电力工程建设监理业务,承担地方电力、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方案、农网改造、全省水资源论证等一些公益性服务项目任务。 |
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成都市牧电路7号 |
负责防洪抗旱减灾技术措施及灾情评估,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节水灌溉技术与水资源、水工建筑新材料与工程质量标准、水利科技信息等方面的研究工作。设有节水技术与水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所、水土保持与生态环境研究所、材料结构研究所、水利工程新技术研究所等四个研究所,围绕专业职责,开展非营利性研究。 |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崇州市羊马镇永和大道 6号 |
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学院现有七个教学系,专业门类涵盖水利水电行业及相关行业,主要涉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施工及水电站运行、机电、建筑工程、资源环境、酒店管理、IT等专业。 |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限制),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4年12月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5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岗位的报考者,应符合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川组通[2014]58号)相关规定。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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