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来源:本站采编
五、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者,本单位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再进行审查,确认无误后,按程序报送市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拟聘对象属外市在职在编人员的,必须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提供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聘用。
2015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由本单位与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2015年7月30日前,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分别到我单位报到,进行资格复审确认和聘用。
(二)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人员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52038。
附件:1.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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