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30来源:本站采编
为加强崇州市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及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0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要求,结合《崇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试行)》(崇委办(2013)68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2名。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由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1月12日(9:00-17:00)。
相关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