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来源:本站采编
2014年转业士官安置考聘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70%+加分×30%
四、加分
加分工作由市民政局负责。
简阳市2014年转业士官安置考聘报名者获得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和荣立一等功的先进个人加8分,获二等功的先进个人加5分,获三等功的先进个人加2分、嘉奖1分、军龄1分/年,以上各项加分可累计。
转业士官加分以档案为依据。转业士官的档案接收后,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其档案材料;凡立功受奖的要逐一核查证章、证书、喜报、通知书等材料;档案材料及证件弄虚作假的不计分,情节严重的,不予安置工作。
加分情况于2014年11月11日前在“简阳党政网站”“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五、聘用程序
(一)选岗
选岗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选择公布的安置岗位。总成绩并列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者,立功受奖次数多者优先;次数相同者,时间在前者优先;若仍相同时,再将档案内记载的嘉奖、优秀士兵等奖励列为评比,受奖次数多者优先;次数相同者,时间在前者优先。选岗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安置资格,也不再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费。
(二)聘用
选岗工作结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者,须实名举报,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安置考聘工作按“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安置考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三)安置考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临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7028363
市民政局 27222135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简阳市民政局
二O一四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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