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来源:本站采编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考核
由领导小组牵头,人事、卫生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相关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六、公示
对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民族、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被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名额,按规定程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事业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由聘用单位确定乡镇卫生院工作岗位,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考生自愿选择工作岗位。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美姑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合同》及《协议》所规定的人员,按每少服务一年向主管部门缴纳1万元指标占用费的标准进行处罚。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机关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本公告由美姑县公开招聘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美姑县纪委、监察局:0834-8242352
咨询电话:美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242013 美姑县卫生局 0834-8242160
附件:《美姑县2014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美姑县公开招聘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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