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7来源:本站采编
考察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学历学位、身份证、资格证等)、档案是否真实,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经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时考生需提供《政审考察表》(见附件3)。
(四)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周年。
四、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并按公告要求报名。
(二)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所有信息均通过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lxhrss.gov.cn/)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阅相关信息,导致不能参加考察、体检、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7205144
咨询电话:0830-7233229
附件1:古蔺县2014年10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古蔺县2014年10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古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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