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24来源:本站采编
3、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和社工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填写准确、完整的《东区公开招聘劳动保障协理员报考表》(附件)一份(请自行电脑填写打印并按要求粘贴2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及一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六、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凭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代领者还须出具代领人身份证)于2014年10月30日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考试
(一)考试为闭卷笔试。考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加分
1、对具有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或社工师职业资格证的加3分;
2、对在职的劳动保障协理员按工龄每两年加1分。
上述两项加分之和不得超过6分。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汇总分于笔试后3日内通过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才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由区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区人社部门在攀枝花市东区公众信息网、攀枝花市东区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天。
十、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考试、体检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其待遇按照东区现行的相关政策执行。
新聘用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攀枝花市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12-2223048
(二)本次闭卷笔试范围:时事政治、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劳动保障业务知识。
十二、本通知由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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