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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2)

2014-10-21来源:本站采编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3)曾违反《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川办发〔2002〕40号)第三十四条第二、三、四、五、六款规定被解聘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或公开招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8)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应当回避的。

(9)违反有关规定不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招聘,招聘名额为45名。具体岗位和招聘名额见《2014年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

其中,报考岗位编码为20144008、20144009、20144010、20144011、20144012、20144013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5日至11月9日24:00止。报名网站: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应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地填写《2014年旺苍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

报考者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应准确表述,便于资格审查。例如:招聘会计的岗位,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应填写为“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报考者填写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例如:只填写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未填写“具有有效期内的”),不能审查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表》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报考者上传照片后2日内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照片质量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4.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有关单位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表》进行初审,并及时将初审结果通过广元人事考试网反馈给报考者。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规范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网上资格初审的结果和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至2014年11月11日24:00止。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缴费50元。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且上传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免收笔试费(应先进行网上缴费,再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56号)规定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笔试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考生凭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上述有效证明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办理退费手续。

(三)岗位及人员调整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2014年11月17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www.gypta.gov.cn)、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wchrss.gov.cn)上向社会公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14年11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直接到旺苍县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旺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联系电话0839-4313573),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被取消且放弃调整、不愿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者所缴纳的笔试考务费用,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帐户。

(四)打印《报考信息表》

上传照片合格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4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9:00前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来源:本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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