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16来源:本站采编
(二)由雷波县人才办、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纪委及雷波县卫生局、雷波县人民医院组成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三)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雷波县卫生局共同确定考核程序。
(四)能力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带上相关证件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等)到雷波县人民医院报到。
七、其它事宜
(一)应聘者毕业到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雷波县人民医院报到后,必须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一经聘用,6年内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提出调动申请,如有违约将缴纳违约金10000.00元×6年=60000.00元。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考核聘用工作在县纪委、县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省人事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十、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18981547565 0834-8824208 0834—8822226
联系人:杨 宁(雷波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学友(雷波县人民医院)
监督电话: 0834-8822071 (雷波县纪委、监察局)
附件:《雷波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
201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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